词条 | 春阿氏 |
释义 | 春阿氏 近代白话章回小说。18回。冷佛(王冷佛)著。初载《爱国白话报》(北京)。1913年12月市隐铅印单行本(北京明明印刷所印刷)。至1918年已出至第5版。卷首有市隐《弁言》和作者《自序》。1934年1月启智书局(上海)翻印,将《弁言》、《自序》一并删去。 作品叙述了一个由于包办婚姻而酿成的惨剧。光绪末年的一个夏天,北京旗人文光家里突发一桩凶杀案:其子文春英被杀;其媳春阿氏身溺水缸,幸急救不死,以嫌疑犯被捕入狱。此案因发生在辇毂之下的旗人之家,不仅使提督衙门、法部和大理院异常震惊,而且惊动了光绪皇帝。一时侦探四出,法官迭换,舆论纷纷,京城轰动。然而闹了一年有余,疑窦百出,真相莫白。法官无奈,只好上奏朝廷,继续将春阿氏监禁,留作悬案。其实在此期间,早有两人分别查明了此案:一个是左翼尉申乌珍,一个是天津大侦探张君珊。原来春阿氏小名三蝶儿,天生丽质,且聪明伶俐。不幸其父阿洪阿早逝,留下孤儿寡母四口,无倚无靠。于是借住于姨父聂家,以求庇护。三蝶儿与姨表兄聂玉吉年貌相当,性情相近,所以格外亲密。而双方的母亲以亲姐妹之故,也乐于亲上做亲,遂口头约定,将来要做儿女亲家。三蝶儿和聂玉吉自然喜出望外。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聂玉吉的父母相继去世,薄薄的家产也因两桩丧事而荡然一空。三蝶儿的母亲断然单方悔婚,并将她许给了文家。谁知新郎蠢笨如牛,公婆又百般虐待,使三蝶儿苦不堪言。聂玉吉得知此情后,气愤填膺,乘夜将文春英杀死,欲携三蝶儿逃走而未遂,只好独自脱身。三蝶儿见大祸已闯,投入水缸自尽,被人救活,锒铛入狱。三蝶儿为了保护聂玉吉,自认凶手。聂玉吉则处在既想自首,又怕坏了三蝶儿名节的矛盾之中,一直犹豫不决。申乌珍和张君珊虽然查明了此案,但都出于对三蝶儿和聂玉吉的同情,也秘而不宣。后来三蝶儿在狱中病死;聂玉吉则在三蝶儿的坟前自尽。一桩大案,不了了之。 作品以3条人命的血淋淋事实,控诉了包办婚姻的罪恶。并围绕这一桩婚姻悲剧,对家庭的专制和倾轧、监狱的肮脏和黑暗,官吏的昏愦和残暴,都作了不同程度的暴露。因而具有明显的反封建意义。在艺术方面,它采用了公案小说兼侦探小说的表现形式和倒叙手法,悬念迭出,故事曲折,从而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作品又纯用北京话写北京的风俗人情,显示了鲜明的地方色彩。这在南方小说几乎垄断了整个小说界的清末民初,更具有填补空白的特殊意义。 裴效维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六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4111-411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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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