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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现代无韵诗的提倡
释义
现代无韵诗的提倡

现代文学思潮。“五四”时期,文学革命的先驱者们在倡导白话新诗的同时,大力提倡无韵诗的创作。1917年5月,刘半农发表《我之文学改良观》一文,主张“于有韵之诗外,另增无韵之诗”。1919年3月,俞平伯发表《白话诗的三大条件》一文,认为“音节务求谐适,却不限定句末用韵”。同年10月,胡适在《谈新诗》一文中主张新诗“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因此“句末无韵也不要紧”。康白情写了《新诗底我见》认为:“无韵的韵比有韵的韵还要动人”,而旧体诗词“好用韵来敷衍,以致诗味淡泊,不堪咀嚼”;“新诗重在精神,不必拘韵,就偶然用韵以增美底价值,也要不失自然”。郭沫若在《论诗三札》中也认为:“诗之精神在其内在的韵律(Intrinsic Rhythm),内在的韵律(或曰无形律)并不是甚么平上去入,高下抑扬,强弱长短,宫商徵羽;也并不是甚么双声叠韵,甚么押在句中的韵文!”文学革命先驱者们对于无韵诗的提倡和创作实践,促进了现代新诗的多样化发展。

潘颂德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4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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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1 1: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