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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论戏曲
释义
论戏曲

近代戏剧论文。三爱(陈独秀)撰。初载光绪三十年(1904)《安徽俗话报》第11期。光绪三十一年(1905)转载于《新小说》第2卷第2期。又辑入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中华书局1960年3月出版)。该文主要论述戏剧之社会功能及应有之社会地位。作者认为:“戏曲者,普天下人类所最乐睹、最乐闻者也,易入人之脑蒂,易触人之感情。……戏园者,实普天下人之大学堂也。优伶者,实普天下人之大教师也。”“我中国以演戏为贱业,不许与常人平等。泰西各国则反是,以优伶与文人学士同等,盖以为演戏事,与一国之风俗教化极有关系,决非可以等闲而轻视优伶也。”作者同时指出,当时中国的戏曲现状存在着“不善之处”,因而从实际斗争的需要出发,提出了戏剧改良的各项措施:(一)宜多新编有益风化之戏。(二)采用西法。(三)不可演神仙鬼怪之戏。(四)不可演淫戏。(五)除富贵功名之俗套。并说:“现今国势危急,内地风气不开,……惟戏曲改良,则可感动全社会,虽聋得见,虽盲可闻,诚改良社会之不二法门也。”该文某些观点虽有可议之处,但在当时影响颇大。

梁淑安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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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1 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