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必恒 |
释义 | 李必恒1662—? 清代诗人。字北岳,一字百药。高邮(今属江苏)人。廪生。屡应乡试,均落第,且耳聋多病,故长期悲苦抑郁。后应聘入宋荦幕府,受到器重。不久病死。工诗,为“江左十五子”之一。他论诗,反对强分唐、宋,认为“作诗必论境地,苟诣其境矣,勿以唐、宋为优劣也。唐诗涵蕴深远,比兴居多;宋诗据事直言,敷陈大半;要皆合乎《三百篇》之旨。”(阮元《淮海英灵集》戊集所引)。因此,他写诗不拘一格,能够博采众长,形成自己“赡博雄奇”(郑方坤《国朝名家诗钞小传》)的风格。沈德潜称,十五子中,若论“诗格之高,才力之大可久者,应让此人。”(《清诗别裁集》卷21)袁枚也称十五子中,其诗“尤超绝”(《随园诗话》)。他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如《铙歌》、《上宋中丞一百六十韵》、《天王寺吴道子观音画像》、《题春水放船图》等。在内容上,除了表达个人的坎坷失意之外,他也写过不少反映时事、反映民生的篇章,例如记述康熙帝亲征噶尔丹的《铙歌》组诗,描写水患及人民痛苦的《乙丑纪灾诗》八首、《民夫篇》等。著有《三十六湖草堂诗集》,已失传。其诗主要保存在《江左十五子诗选》中。 叶君远,董伟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724-272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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