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清庵错送鸳鸯被 |
释义 | 玉清庵错送鸳鸯被 元杂剧剧本。简名《鸳鸯被》。撰人姓名不详。旦本。剧写府尹李彦实被劾进京,临行向财主刘彦明借了10两银子。刘要立下文书为凭,并要李的女儿月英也在上画押。一年后,刘彦明向李月英索债,逼月英嫁给他,月英答应夜间到玉清庵相会。当晚,刘彦明在去玉清庵途中被巡夜更卒扣留,李月英在玉清庵误将上京应试的张瑞卿当作刘彦明,两人缔结婚姻。张带了月英送的鸳鸯被进京赴考。刘彦明再去逼娶李月英,月英不允,被罚在店中卖酒,后张瑞卿中状元得官来寻李月英,以鸳鸯被为证,与月英相认。李彦实也复官而归,一家团聚,刘彦明被问罪。剧本所叙故事,元明戏曲多有采用。元南戏有佚名作者《玉清庵》,明传奇有王域的《鸳鸯被》、孟称舜的《绣被记》,剧本皆不存。现存主要版本有《古名家杂剧》本、息机子刊本、《元曲选》本。 石晓奇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三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130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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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