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正秋 |
释义 | 郑正秋 (1888—1935)原名伯常,别号药风。广东潮阳人。出身于商人家庭,自幼客居上海。肄业于上海育才中学。好读书,喜观剧,常以药风为笔名发表剧评,为于右任所重,聘其为《民立报》戏剧编辑。1912年创《图画剧报》,倡导戏剧改良。1913年与经营三﹑张蚀川﹑杜俊初合办新民影片公司。是年秋,影片公司解体,又组织新民新剧社,主持其事。1915年组大中华剧社,1918年组药风剧社,1919年参加笑舞台和平社新剧部。1922年参与创办明星影片公司,此后专门从事电影剧本的创作。 郑正秋是继进化团任天知之后的新剧界代表人物,亦是我国早期电影创始人之一。从组织新民社到笑舞台结束,从事新剧活动约十年,“他又编﹑又排﹑又演。他特别注意舞台效果,所以他编的戏情节曲折,噱头比较多”(欧阳予倩《谈文明戏》)。徐半梅云:“(郑正秋)一上手,便把家庭戏来做资料,都是描写家庭琐事,演出来不但浅显,而且妇孺皆知,且颇多兴味,演戏的人,也容易讨好。于是男女老幼,个个欢迎”(《话剧四十年回忆录》)。新民社的创立,是早期话剧团体转向职业化及演出商业化的标志。亦有论者认为这是“新剧的堕落”,“从前那种把新剧和新思想看作不可分割的观点,现在是变了,成为用新形式来宣传落后思想的东西了”(张庚《中国话剧运动史初稿》第一章第四节)。所编剧目甚多,新民社时期,主要编排家庭剧,如《恶家庭》﹑《火浣衫》﹑《义丐武七》等,在药风剧社时期,除编排一些侦探戏﹑侠客戏外,亦编了一些反映时事和社会问题的剧目,如《徐锡麟秋瑾合传》﹑《石家庄》(演吴禄贞故事)﹑《桃源痛》(演宋教仁一生事略)﹑《蔡锷》﹑《中山被难》﹑《窃国贼》(据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改编,讽刺袁世凯称帝)﹑《日本之天灾》﹑《女学生的觉悟》等。1913年创作电影剧本并参与导演的影片《难夫难妻》(又名《洞房花烛》)是我国第一部有正式剧本和专人导演的故事片,所编电影剧本还有《孤儿救祖记》﹑《姊妹花》等。生平事迹见周剑云《郑正秋传》(载《鞠部丛刊·近世伶工事略》)﹑欧阳予倩《谈文明戏》(载《中国话剧运动五十年史料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版)﹑徐半梅《话剧四十年回忆录》等。(梁淑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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