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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郑思肖
释义
郑思肖1241—1318

宋末诗人、画家。原名不详,宋亡后改名思肖,字忆翁,号所南。福州连江(今属福建)人。宋太学上舍生,应博学鸿词试,适逢元兵南下,乃叩阙上疏,痛陈国事,献抵御之策,言辞急切,未被采纳。宋亡后,隐居吴中,寄食僧寺,自称“三外野人”。不娶妻,孑然一身。所改名字,皆有寓意:“思肖”即思赵;平时坐卧必南向,表示不忘南宋;其居室命名为“本穴世界”,把“本”字中的“十”移在“穴”字的中间,即成“大宋”;曾著“在无工十空经”,“空”字去“工”(成为“穴”字)而将“十”字置于“穴”字之间而成“宋”字,即为“大宋经”。擅画墨兰,宋亡后,画兰不画土,寓意南宋国土已被元人夺去。邑宰求之,虽以权势逼迫,也不可得。岁时伏腊,往往南向痛哭,以寄托对南宋的哀思。他在逝世之前,嘱咐友人唐东屿说:“思肖死矣!烦为书位牌,当书‘大宋不忠不孝郑思肖’。”自题其像说:“不忠可诛,不孝可斩,可悬此头于洪洪荒荒之表,以为不忠不孝之榜样。”(卢熊《苏州府志·郑所南小传》)

郑思肖的哲学观点,强调“立心为本”,主张“立心正事”,“以大地之心为心”(《选吴山人远游观地理序》)。其立身处世,多能推己及人。他说:“我成道,大众不成道,我不愿独先成道;我安,大众不安,我决不敢独安。”(《十方禅刹僧堂记》)。其论诗,则主张“灵气”说,认为“天地之灵气为人,人之灵气为心,心之灵气为文,文之灵气为诗。盖诗者,古今天地间之灵物也”(《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自序》)。他的诗歌以律绝见长,多感事抒怀,抒发其对故国的忠贞和强烈的故国之痛。如《寒菊》名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德祐二年岁旦二首》表示自己“终身只宋民”,并为不能报国而愧疚;《咏制置李公芾》热情赞扬了李芾抵抗元兵而“举家自杀”的坚贞气节。即使在他的颇多出世之语的《锦钱余笑》中,仍然不乏现实性很强的诗作。如有的以辛辣的笔墨抨击当时黑白颠倒的社会现实,有的又以沉重的口吻写自己晚年飘泊之苦和“终不借人口,伸舌觅饭吃”的“固穷”精神。

郑思肖的著作,主要有《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集》、《锦钱余笑》、《所南先生文集》。另有《心史》2卷,明崇祯十一年(1638)出自苏州承天寺古井铁函中,题“大宋孤臣郑思肖百拜封”。清代学者有的疑为后人伪托,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论定为郑思肖著。

邱鸣皋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六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9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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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28 18: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