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纲纪 |
释义 | 刘纲纪1933— 当代文艺理论家。贵州省普定县人。幼年在安顺、贵阳读小学、中学。1952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1956年毕业后一直在武汉大学哲学系工作。1962年任讲师,1978年任副教授,1982年任教授。另任武汉大学美学研究所所长、中华全国美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美学学会会长。他多从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出发研究包括文学在内的各种美学问题,认为美与艺术是人类生活的实践创造所取得的自由的感性表现。对美术史、文艺的现实主义、艺术哲学等问题进行过较多的研究。1984年和1987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先后出版了他与李泽厚合作的《中国美学史》第一、二卷;1986年他的《艺术哲学》一书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6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他另一部专著《美学与哲学》。他还有一些关于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文艺本质特征以及书法艺术的论文、专著发表、出版。《中国美学史》是体例宏大、资料丰富的著作,出版后国内外有不少文章评介。 翟超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202-220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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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