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益 |
释义 | 王益993—1038 宋代诗文家、词人。字损之,后改字舜良。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王安石之父。大中祥符八年(1015)登进士第,为建安主簿,调临江军判官,知新淦县,有治绩。改大理寺丞,知庐陵县,又大治。移知新繁县,改殿中丞。知韶州。属县翁源多虎,王益命县令捕之。令言虎自毙者5,撰颂抬虎至州呈献。王益察其谀,退还颂文与虎。景祐四年(1037)通判江宁府。卒于任所。王益传世作品不多。《全宋词》录其〔诉衷情〕(烧残绛蜡泪成痕)词1首,曾为韩琦所称赏(《能改斋漫录》卷17)。《成都文类》录其《和梅公仪留题垂光寺罗汉院赠宪上人》、《和梅公仪新繁县显曜院》、《留题清凉院》、《新繁县东湖瑞莲歌》等诗。流丽婉转,绰有唐人风致。 吴汝煜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二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66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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