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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余之妻
释义
余之妻

近代文言章回小说。30章。徐枕亚著。1917年小说丛报社(上海)初版铅印本,平装1册。又见1927年大通书局(广州)翻印本。卷首有1916年10月吴绮缘《序》和1917年1月姚民哀《跋》。作品叙述了一个一男三女的爱情婚姻悲剧。清朝末年,湖南人史继鱼在杭州为官,与当地富商秦望云结为莫逆之交。恰好史夫人和秦夫人同时怀孕,两家便指腹为婚。结果史夫人生下了公子史秋星,秦夫人生下了千金秦玉纤。秋星尚未成年,父母相继去世,且家贫难以自立,只好寄居于岳父之家。秦翁因乐善好施,且又年纪渐大,家境日趋衰败。于是秋星弃文习商,协助秦翁料理商务。秦府的管家薛子衡,本是玉纤的舅父,为人嗜赌成性,负债累累,因而暗中吞没秦家财产。其阴私被秋星发现后,便怀恨在心,怂恿秦翁夫妇废除了与秋星的婚约,把玉纤嫁给了百万富翁、守财奴金长源,并得酬金七百两。但玉纤设计保持了贞节,只做金长源名义上的妻子。秋星气愤填膺,毅然离开秦府,前往上海。正当他走投无路之际,却意外地碰到了一个救星。原来秋星的父亲史继鱼曾任安徽无为县令,为当地秀才宋湘涛平反冤狱。史继鱼调任后,宋湘涛生怕仇家报仇,举家迁往哈尔滨,并弃文从商,以致大富。临终给儿子宋玉卿留下遗嘱:设法找到史公,重重报答;倘若史公有子,将女儿心史许配与他。宋玉卿谨遵父命,数次南下,终于在上海与秋星巧遇。于是一起回到哈尔滨,玉卿资助秋星经商,年余即成富翁。但秋星不能忘情于玉纤,所以只把心史当作妹妹看待。秦翁临终追悔前事,设法将秋星找回,希望秋星娶其次女明霞为妻,以赎前过。但秋星心中念中只有玉纤,一口拒绝。秦翁含恨而死。玉纤为成全秋星和明霞的婚事,留下遗书一封,自杀身亡。不前不后,心史病死的噩耗也相继传来。秋星一痛几绝,万念俱灰,与明霞勉强成婚。三年而得二子。后嗣既有,于是离家出走,不知所终。

本书是徐枕亚的代表作之一。作者曾说:“吾书之旨所在”,在于暴露“吾国婚制不良,多数少年男女,宛转屈伏于老人专制权力之下”。“其中最背人道者,即为指腹为婚之一例”。以致“演出种种恶剧,而夫妇之道苦”。应该说,本书基本上实现了作者的这种愿望。作品通过史秋星、秦玉纤、宋心史、秦明霞这一组颇为曲折的爱情婚姻悲剧,不仅说明了男女青年深受包办婚姻之苦,而且揭示了男女青年自身所受到的封建道德的毒害,以致身不由主,结局凄惨,从而揭露了封建礼教“背人道”的实质。在艺术上,作品反复使用倒叙法,将故事分为数段,使结构富于变化。

裴效维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048-30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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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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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1 0: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