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明明社 |
释义 | 明明社 现代文学社团。1937年3月在长春成立。主要成员有古丁、小松、疑迟等人。该社的纯文艺杂志《明明》曾于同年出刊创作特辑(8月)、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特辑(11月)、日本文学特辑(12月)。同时,该社出版“城岛文库”丛书,印行该社主要成员的小说、诗歌、杂文专集,发表“百页小说”等等, 一时成为东北文坛颇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他们的作品填补了东北地区的空白,受到文艺界重视。 该社奉行“写印主义”,认为要“缩短文学与万民的距离”,要满足“万民之所需”,就应多多“写印”。他们的这种理论受到长春《大同报》“文艺专页”同人的反对和批评,认为这是一种“没有方向的方向”,因此引起双方论争。1938年9月《明明》停刊,争论暂时停止。该社成员疑迟曾发表小说《山丁花》反映伐木工人生活,为此有人称它为“乡土文艺作品的代表”。明明社却不以为然,认为这种说法“太偏狭”,是把文艺局限在“大豆高粱”的“农民文艺”之中,因此又引起一场关于乡土文学的论争。 周音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70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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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