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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红楼梦》研究中唯心主义观点批判
释义
《红楼梦》研究中唯心主义观点批判

当代文学运动中大事件。这次批判是毛泽东亲自发动的。1954年10月16日,毛泽东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其他有关领导人写了一封《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收入《毛泽东选集》第5卷),赞扬“两个青年团员”即李希凡、蓝翎批评俞平伯的两篇方章“是30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批评思想文化战线的负责人没有从对影片《武训传》的批判中吸取教训,“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云。

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一书1952年在棠棣出版社出版后,《文艺报》1953年第9号“新书刊”栏目曾予以推荐,说它“做了细密的考证、校勘、扫除了过去‘红学’的一切梦呓”。1952年11月白盾写了《〈红楼梦〉是‘怨而不怒’的吗?》的文章同俞平伯商榷,寄《文艺报》后,被以《红楼梦研究》一书基本上优点多于缺点,其缺点“人们自会分清,所以用不着批评”为理由退了稿。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写好后,起初也曾致信《文艺报》,请问可否对俞平伯进行批评,被置之不理。该文在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1954年9月号上刊出后,《文艺报》被指定转载时,编者又在按语中说:“作者是两个在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简论》一文的论点提出批评,我们觉得这是值得引起大家注意的……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但他们这样去认识《红楼梦》,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同年10月10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刊在刊登李、蓝的另一篇题为《评〈红楼梦研究〉》的文章时也加了类似的按语。毛泽东1954年10月16日的信就是针对上述情况而写的。

《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发出后,《人民日报》于23日发表署名“钟洛”的文章《应当重视对〈红楼梦〉研究中的错误观点的批判》和袁水拍的文章《质问〈文艺报〉编者》,传达了毛泽东10月16日信的精神;24日,中国作家协会古典文学部在郑振锋主持一下召开红楼梦研究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包括周扬在内的专家、教授以及报刊记者共49人,李希凡、蓝翎和俞平伯都应邀到会。俞平伯在会上表示接受批评,受到欢迎。11月8日郭沫若以中国科学院院长的身份向《光明日报》发表谈话,发出批判《红楼梦》研究中资产阶级唯心论和反对对待新生力量的“贵族老爷态度”的号召。10月31日、11月7日、12月8日中国文联主席团和中国作协主席团连续召开扩大联席会议,郭沫若在12月8日的会议上作了题为《三点建议》、茅盾作了题为《良好的开端》、周扬作了题为《我们必须战斗》的发言,他们从不同角度阐发了毛泽东10月16日信的精神。会上还通过了《关于<文艺报>的决议》,改组了《文艺报》领导机构,并责成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各省市分会所属的机关刊物根据这个决议的精神,检查工作。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就此在全国各地报刊上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后来作家出版社将公开发表的批判文章结集为《红楼梦问题讨论集》1至4集出版。

对《红楼梦研究》中错误观点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1、《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 2、“红楼梦的主要观念”是“色”、“空”;3、《红楼梦》的风格是“怨而不怒”;4、《红楼梦》的传统性不过是借用古典作品某些情节和写法。批判文章的作者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错误,是由于俞平伯在文学研究中的“主观主义的是非标准”、“趣味主义的审美观点”和“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造成的。这次批判后来扩展到整个思想文化领域对胡适思想的批判。

赵玉本,付勇远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504-25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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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