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宪 |
释义 | 刘宪 (?——711)字元度,宋州宁陵(今属河南)人。刘思立子。弱冠举进士,授河南尉,累迁左台监察御史。天授中,奉诏推按来俊臣罪,为俊臣反噬,贬潾水令。俊臣死,召为给事中,转凤阁舍人。神龙初,坐为张易之所引,自吏部侍郎出为渝州刺史。俄复入为太仆少卿,兼修国史,加修文馆学士。景云初,迁太子詹事,明年卒。《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刘宪集》三○卷,已佚。《全唐诗》卷七一录存其诗二六首,《全唐文》卷二三四录存其文三篇。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一九○中﹑《新唐书》卷二○二本传。(金涛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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