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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献之
释义
王献之

(344—386)晋书法家﹑散文家﹑诗人。字子敬。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王羲之第七子。工书善画。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其后掣其笔,不得,知此儿当以书名。海西公太和中(368左右),入仕为州主簿,召为秘书郎,迁秘书丞。谢安甚重之,约孝武帝初(374左右),请为长史。太元六年(381)或稍前,除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在郡知爱善书幼童羊欣。欣着新绢裙昼寝,献之入,为书裙数幅而去。征拜中书令。太元十年,谢安卒,献之从徐邈劝,奏加谢安殊礼。次年,遇疾卒。年四十三。赠金紫光禄大夫。王珉代为中书令,后人因习称献之为“大令”,珉为“小令”。献之先娶郗昙女道茂,离婚。复尚新安公主,生女,后为安帝皇后。

献之高迈风流,为一时之冠。尝与兄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发,徽之急走不遑取屐,献之神色恬然,徐呼左右扶出。吴郡顾辟疆有名园,献之乘舆直入,旁若无人,为辟疆驱出而傲然不屑。以善书垂名后世,与父羲之并称“二王”,论者以为骨力不及父而逸气媚趣过之。亦能诗文,流传诸杂帖,简洁隽雅,亦可追随乃文。有集十卷,佚。明张溥辑其遗文为《王大令集》,在《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今存文六篇并杂帖八十七条,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存诗《桃叶歌》三首并残句,见《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传桃叶为其侍妾,因爱之,所以作歌。《南史·陈本纪》﹑《隋书·五行志》并记陈时江南盛歌王献之《桃叶辞》,后隋晋王杨广伐陈,屯六合桃叶山下渡江云云,以为诗谶。

出自:《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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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4 9: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