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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翱
释义
李翱772—841

唐代散文家。字习之。陇西成纪(甘肃秦安)人;一说赵郡(河北赵县)人。贞元十四年(798)登进士第,授校书郎,三迁至京兆府司录参军。元和初年,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李翱正直敢言,无所避讳,故虽有才学,久不得升。元和十五年(820)升任考功员外郎。后历任朗州刺史、礼部郎中、庐州刺史等职。大和三年(829)拜中书舍人。因事左授少府少监,不久又调为郑州刺史。大和五年,任桂州刺史、御史中丞,充桂管都防御使。大和七年,改任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大和八年,召为刑部侍郎。次年转任户部侍郎、检校户部尚书、襄州刺史。官终山南东道节度使。会昌元年(841)号卒,谥文,世称李文公。李翱曾从韩愈学习古文,是古文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在文学创作上提出“创意造言,皆不相师”的主张,强调“文、理、义三者兼并,乃能独立于一时,而不泯灭于后代”。(《答朱载言书》)他的古文风格平易,以《杨烈妇传》与《高愍女碑》较著名。其《来南录》是我国较早的日记体散文。《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李翱集》10卷,今存《李文公集》18卷。《全唐诗》卷369存其诗7首;卷873存其诗1首。《全唐文》卷634至640存其文7卷。

苏华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8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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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8: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