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邶风 |
释义 | 邶风 《诗经》十五国风之一。在十五国风中,《周南》、《召南》称“南”,不称“风”,其余13国风,自《邶风》开始均称“风”。邶、傭、卫3国风,实为一体。邶和傭、卫都是国名。郑玄《诗谱序》说:周武王灭殷后,把纣的京都附近地区封给纣子武庚,并三分其地:北为邶(今河南汤阴县东南),南为傭(今河南汲县东北),东为卫(今河南淇县附近),并派其弟管叔、蔡叔、霍叔守卫这3个地方,以监督武庚。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周公旦摄政,管、蔡、霍等伙同武庚叛乱,周公率兵平定叛乱后,合3地为卫,封给康叔,另卫君,建都殷墟。《邶风》有诗19首,《傭风》10首,《卫风》10首,共39首,实际上都是卫国的诗,春秋时人即有此看法,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季札观乐,乐工为之奏邶、傭、卫3国风时,他便将这3者统称之为《卫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卫北宫文子引《邶风》也称为“卫诗”。既然邶、傭、卫3国风都是卫诗,又为什么一分为三,又各冠其名呢?自汉以来,议论纷纭,“或谓因其诗所得之地而存之,或谓因其声之异而存之,或又谓以寓存亡继绝之心”(《诗经原始》),迄今尚无定论。邶、傭、卫3国风的诗篇,大都产生在西周末年和春秋之间。 颜廷文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88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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