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作者或作品:

 

词条 胡风与周扬关于文学典型问题的论争
释义
胡风与周扬关于文学典型问题的论争

现代文学论争。1935年5月,胡风应上海文学社征文,写了《什么是“典型”和“类型”》一文。在谈到典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时,他以阿Q为例指出:“所谓普遍的,是对于那人物所属的社会群里的各个个体而说的;所谓特殊的,是对于别的社会群或别的社会群里的各个个体而说的。”1936年1月,周扬在《文学》第6卷第1号发表《现实主义试论》,对胡风的解释提出“修正”,认为“阿Q的性格就辛亥前后以及现在落后的农民而言是普遍的,但是他的特殊却并不在对于他所代表的农民以外的人群而言,而是就在他所代表的农民中,他也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胡风随即在同刊2月号上发表《现实主义底一“修正”》,认为周扬“反对典型底普遍性”,要求的是“没有群体底特征的‘独有的性格’或‘特殊的存在’”,其“结局也就是对于‘典型’的否定”。4月1日,周扬又发表《典型与个性》强调“共同的和独特的两个概念”是可以“同时并存的”,“各个人具有群体的共同性”,都是“群体的利害的表现者”,“但是各个人的性格却是沿着不同的独特的方向而发展的”。他认为胡风虽然也承认典型应当有个性,但把个性解释为“代表许多个性的个性”、“包含了某一社会群的普遍性的个性”,实际上是“否认了文学中具体的,个人的东西”,勾销了“个人的多样性”。对此,胡风写了《典型论底混乱》的长文进行批驳,并再次阐述他的观点,指出:“典型的性格只是通过了个人的物事(感象的形式)的社会的物事,群体底普遍的物事,因而它必然地代表了那群体里的各个个体,对于那些个体绝对不是‘独有的性格’。个人的物事所能有的独创的性格的特征只是附着在社会的物事上面。”嗣后,周扬未再撰文回答,论争即告终止。

钦鸿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六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4174页.
随便看

 

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3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6/30 21: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