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立宪镜 |
释义 | 立宪镜 近代白话章回小说。10回。戊公著,谢亭亭长评。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四日(1906年10月21日)新世界小说社(上海)初版铅印本。卷首有作者《〈立宪镜〉作意问答》。该书叙写一位拥护立宪的人物在社会调查中所见所闻形形色色的怪现状。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三日(1906年8月22日),清政府发出了预备立宪的上谕,其中并称“视进步之迟速,定(立宪)期限之远近”。河南开封府有个金人先生,对此甚为鼓舞。为了弄清究竟何时可以实行立宪,毅然离开家乡,要做一番社会调查。因为上海是当时最为开化的地方,于是径直来到这里。然而所见所闻,却使他大失所望。上海虽然五光十色,异常繁华,但洋货充斥,国货甚少。上年发生的抵制美货运动,至此已经烟消云散。金人不禁慨叹中国人的5分钟热度,办事虎头蛇尾。金人又去听立宪演讲,谁知会场秩序一片混乱,演说者则大呼小叫,不成体统。唯一的收获是巧遇一位旧友。此人姓陶名哲君,与金人同乡,乃富家之子,也是 一位拥护立宪的热心人物。他之所以前来上海,则是为了进入新式学堂读书,以取得立宪国民的资格。由于陶哲君的介绍,金人得以认识和了解各种人物。如文明戒烟会会长、私塾改良会会长、国民捐会长、自治章程调查员等等。然而这些人空有其名,并无其实,眠花宿柳,花天酒地,便是他们的日常勾当。尤其奇怪的是,身为戒烟会会长,却大抽鸦片烟;大批难民流离失所,大“善人”们却置若罔闻;平粜局粒米皆无,而轮船公司却贩米大发横财。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至于官匪 一家、新党挂羊头卖狗肉、新学堂换汤不换药、国民倾家荡产大办丧事,以及寺庙藏污纳垢、坏人坑蒙拐骗、引诱良家妇女等等,更是司空见惯。 本书通过金人的社会调查,证明晚清政治黑暗,社会腐败,国民缺乏立宪资格,如此下去,立宪必将遥遥无期。因此作者不时大声疾呼,既希望清政府拿出立宪的确实措施,也希望国民自强自重,以取得立宪国民的资格。否则国家前途不堪设想,中华民族颇堪忧虑。作者并没有识破清政府假立宪的阴谋,因而他的期望无异于痴人说梦。然而字里行间充满了爱国主义热忱,却是难能可贵的。尤其作品对晚清政治和社会的揭露,在客观上起了谴责小说的作用,也是值得肯定的。 赵淑清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三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169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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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