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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黄金祟
释义
黄金祟

近代文言长篇小说。天虚我生(陈蝶仙)著。初载1913年《申报》(上海)。1914年栩园出版社(上海)铅印单行本,3册。1917年8月该社再版。又有1935年新文化出版社(上海),三益书社翻印本。卷首有《筝楼聚饮图》1幅。卷末附周之盛、秦寄尘、吴东园、胡健春、问津、槁木子、顽石、拜石、月浦、樵渔、殷梦尘、樵宾、陈琴仙、许瘦蝶、张有吾、必先斋主、吴绛珠等17人题诗、题词若干首;另有1914年初夏周之盛《跋》1篇。

作品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叙述了“我”的青少年时代的恋爱婚姻故事。“我”出生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富有家庭,自幼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当“我”三岁以后,就常听到从邻居传来的美妙筝声,但可惜不知道弹筝者为何许人也。当“我”七岁的时候,偶因一事,随保姆进入邻居之家,方知弹筝人是一个妙龄女郎,芳名筝儿,比“我”年长3岁;其母梅姐,是一位年轻寡妇;此外还有妹妹兰儿、璇儿和一个年幼弟弟。从此以后,在双方家长的同意下,“我”与筝儿便常来常往,并同窗共砚,一起读书,虽是青梅竹马,却也两情恋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父母开始为其操办婚事。由于筝儿家境贫寒,结果为“我”订亲于门当户对之素素。而梅姐为一家五口生活所迫,也需要寻找一个有钱的主儿作为靠山。恰好有盛某早已唾涎于筝儿的美色,便以重金讨好梅姐,欲以筝儿为外室,但遭到了筝儿的坚决反对。于是梅姐用计,使筝儿失身于盛某。筝儿恨极而无可奈何,方知金钱之作祟。从此一变鄙视金钱为骗取金钱,希望有朝一日,将盛某一脚踢开,还我自由之身。不久,“我”与素素也择吉成亲,伉俪甚笃。然而家庭因争产而分家,以致四分五裂,一蹶不振。“我”为生计所迫,先中秀才,继为幕宾,最后经商而蚀本。素素偶然知道了丈夫与筝儿的情事,不仅不妒忌,反而主动撮合,愿与筝儿平起平坐,却遭到了筝儿的拒绝。于是此书也就“不了了之”。

作者在书中说,此书是“吾半生之阅历”。作者的朋友周之盛在《跋》文中也说,此书是“实事小说”,“凡书中人,皆无一虚构”,“其间年月事实,莫不彰彰可据”。可见它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因而感情真挚,叙事亲切,尤以小儿小女的情态写得活龙活现。然而囿于实事,艺术加工不足,以致作品虽然旨在揭露“黄金作祟”的封建婚姻,却又肯定了一夫多妻的泛爱主义,从而冲淡了作品的反封建意义。这正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一种畸形思想的反映。作品从始至终使用第一人称叙述法,并不分章回或章节,在当时也属于尝试之举。

裴效维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七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52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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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1 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