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冤魂志 |
释义 | 冤魂志 隋代志怪小说集。又称《还冤志》、《北齐还冤志》、《还冤记》、《还魂记》、《报冤记》。颜之推撰。《隋书·经籍志》杂传类著录《冤魂志》3卷,为颜之推撰。《旧唐书》同。《新唐书·艺文志》改入小说家。又《法苑珠林》卷119著录有《冤魂志》1卷。唐人颜真卿《赠秘书少监国子祭酒太子少保颜君庙碑》,也有颜之推撰《冤魂志》3卷的记载。经宋代诸书著录和类书引用才产生了种种异名和不同卷数。现存本《宝颜堂秘笈》本(称《还冤志》)、《续百川学海》本、《唐宋丛书》本、《五朝小说》本、《说郛》本、《古今说部丛书》本(皆称《还冤记》)等都是1卷本,收35条。《四库全书》本称出自《汉魏丛书》本,署《还冤志》3卷,自称完帙,其实诸本都不全。《法苑珠林》引《冤魂志》41条,《太平广记》引《还冤记》46条,去其重复,可得佚文23条,皆出今本之外,可见尚有不少佚文可辑。据今本看,书成于隋初,所收志怪故事多出于其它志怪书。时代范围上起西周春秋时,下迄南朝陈,以晋、宋时故事为多。内容皆为冤魂怨鬼报仇故事,曲折地反映出当时帝王豪强欺压人民的黑暗现实,表达了人民报复的愿望。虽然作者有宣扬佛教因果报应的意图,但报应观念也不限于佛教,早在《左传》、《史记》中就有鬼魂报恩或报仇的故事。颜之推所记的精彩故事如“太乐伎”、“弘氏”(此条不见于今本,系《太平广记》所引)、“徐铁臼”、“张稗”诸条较有影响。 刘兆云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七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5151-515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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