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琳 |
释义 | 法琳572—640 唐初名僧。俗姓陈。颍川(河南许昌)人,少年出家,博读儒释经书。大业末,蓄发俗服入关,研究道教典籍。唐初再入佛门,住长安济法寺。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上表请废佛法,法琳作《破邪论》以进,废佛之议遂止。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贬斥佛教,法琳再撰《辩证论》予以反驳。贞观初,住终南山龙田寺。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说《辩正论》讪谤皇帝,唐太宗怒,下令沙汰僧尼,召法琳辩论,判死。因《辩正论》中有“有念观音者,临刃不伤”之语,令缓刑,使自念观音以观其验否。至期,法琳道:“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因改流益州,未至而卒。《新唐书·艺文志》称其有文集30卷,《全唐文》卷903载其文12篇,《唐文拾遗》载3篇。 刘正民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六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930-393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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