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旭 |
释义 | 高旭 (1877—1925)字天梅,号剑公,又号钝剑。别号自由斋主人﹑慧云﹑慧子﹑哀蝉。江苏金山(今属上海市)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已具排满革命思想。三十年,赴日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次年,加入同盟会,任该会江苏支部长。三十二年,回国创办健行公学和钦明女学;编辑《觉民》﹑《醒狮》等刊物,鼓吹革命;伪造二十余首“石达开遗诗”,以“残山剩水楼主人”的名义刊行。宣统元年(1909)年,与陈去病﹑柳亚子创建南社。当选为南社庶务员和《南社丛刻》诗选编辑员。辛亥革命后逐渐消沉。1912年会见孙中山,孙书赠“进步”二字。曾任众议院议员。1917年孙中山在广东组织护法政府,曾南下参加。1922年,参加北洋军阀系统国会。1923年曹锟贿选总统,受贿投票,成为“猪仔议员”。后“受良心谴责,郁郁寡欢”(郑逸梅《南社丛谈》)。1925年病逝。著有《天梅遗集》一六卷。生平事迹见杨天石﹑刘彦成《南社》,郑逸梅《南社丛谈·南社社友事略》。(赵慎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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