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安期 |
释义 | 李安期?—670 唐初学者。定州安平(今属河北)人。李百药之子。7岁能作文。贞观初年,官符玺郎。参与撰修《晋书》告成,转主客员外郎。唐高宗即位,迁中书舍人。又与李义府等于武德殿修书,再转黄门侍郎。龙朔年间,为司列少常伯,参与军国大事,高宗封泰山,奉诏撰朝觐坛碑文。前后3次掌管选举事,颇受时誉称赏。曾建议高宗“虚己招纳,不忌亲仇,唯能是用”,以延引天下之士,受到高宗嘉许。旋检校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又出朝任荆州大都督府长史。咸亨初年卒。《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著录其文集20卷,未见传本。《全唐文》卷146载其《对高宗用才当忘亲仇论》1篇。 刘正民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73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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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