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蓼莪 |
释义 | 蓼莪 《诗经·小雅》第48篇。全诗6章,4章章4句,2章章8句。这是一首倾吐服役人怀念父母的诗歌。诗人自述父母养育之恩,功德无量,自己常年服役,未能给父母养老送终,感到无比悲痛,从而揭露了徭役剥削的残酷。1、2章总言父母至勤至苦;3、4章申言父母恩德无量而自己不得终养,揭出主题;5、6章倾诉行役之苦,控诉徭役剥削使自己不能报答父母之恩。古今研究者解此诗,均认为作于西周。唯《毛诗序》与《郑笺》说是“刺幽王”,后人嫌其“泥滞”(欧阳修《毛诗本义》)。这首诗结构完美,笔法整饬;以不得养终为主旨,反复吟咏,体念至深,其第4章连用9个“我”字,倾出无限哀痛,乃血泪凝结的文字。汉唐以来,学人士子每读此诗“未尝不三复流涕”(朱熹《诗集传》)。 张玉声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八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614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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