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令狐楚 |
释义 | 令狐楚766—837 唐代文学家,字壳士,自号白云孺子。太原(今属山西)人。5岁能为辞章。贞元七年(791)进士及第。不久为宏文馆校书郎。贞元八年赴桂林,为桂管观察使王拱从事,次年离去。贞元十一年为太原节度使李说从事,继而又先后在河东节度使郑儋、严绶幕中。德宗好文,每览太原奏章,必能分辨令狐楚所写之文,屡加称赏。宪宗元和五年(810)前后起,历任右拾遗、太常博士、礼部员外郎、职方员外郎、知制诰、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元和十三年(818),出为华州刺史、迁河阳节度使。元和十四年,升任宰相。元和十五年,贬为宣歙观察使,再贬衡州刺史。穆宗长庆元年(821),移郢州刺史,迁太子宾客、分司东都。长庆四年,为宣武军节度使。文宗大和二年(828),入为户部尚书。大和三年为东都留守、天平军节度使。大和六年为河东节度使。大和七年入为吏部尚书。大和九年为太常卿、守尚书左仆射。开成元年(836)为山南西道节度使。次年卒。令狐楚长于笺奏制令。他在为太原府从事时,节度使郑儋暴卒,军中骚乱,诸将逼他造遗表,他临危不惧,一挥而就,读示三军,无不感泣,军情得以安定。从此名声大振。令狐楚又工诗。他与白居易、元稹、刘禹锡均有唱酬之作。刘禹锡称其“新成丽句开缄后,便入清歌满坐听”(《重酬前寄》);白居易称其“新诗传咏忽纷纷,楚老吴娃耳遍闻”(《宣武令狐相公以诗寄赠传播吴中聊奉短草用伸酬谢》)。《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漆奁集》130卷、与刘禹锡唱和之《彭阳唱和集》3卷、与李逢吉唱和之《断金集》1卷。另著录有《梁苑文类》3卷、《表奏集》10卷,与沈传师、杜元颖合撰《元和辩谤略》10卷。令狐楚还编有《元和御览诗》1卷,是现存唐代人选唐诗10种之一。《全唐诗》卷334录其诗为1卷。《全唐文》卷539至543存其文5卷。 苏华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三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1572-157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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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