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来汝贤 |
释义 | 来汝贤 (1501-1537)字子禹。浙江绍兴府萧山(今属杭州)人。嘉靖四年(1525)举人,十一年进士,初授江西奉新令,调丹阳。擢兵部主事,改礼部,以疾乞归。十五年闰十二月初一(1537年1月12日)卒于家,年三十六。万历十四年(1586)门生姜宝辑刻其著述为《菲泉先生存稿》八卷,现存崇祯七年(1634)其孙婿何汝敷重刻本,姜宝原序存,诗二卷,收诗二百余首,文六卷,附许应元所作墓志铭及姜宝撰《菲泉先生诬枉记》,盖其由丹阳知县行取入都后,同僚谮其受金,为巡按御史所论劾,故作此以辩之。又有崇祯七年何汝敷辑《菲泉先生存稿续刻》八卷,内卷一收诗五十六首﹑词四首,卷二收书四十三﹑卷三至卷八收各体文四十篇,附来斯行《菲泉公传》。《续刻》与《菲泉先生存稿》合刻,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著录《菲泉集》十六卷,即此本也。《四库全书总目》著录《菲泉存稿》八卷,“提要”疑原有续集而佚之,实未见《续刻》也。汝贤生平见许应元《菲泉来君墓志铭》(《菲泉先生存稿》附录)﹑来斯行《菲泉公传》(《菲泉先生存稿续刻》附)﹑林尧俞等《礼部志稿》卷五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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