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遇 |
释义 | 李遇 (1178——1248)字用之,号洞斋,侯官(今福建福州)人。与刘克庄同学于真德秀。嘉定七年进士。端平初,知绩溪县。嘉熙三年,召为监察御史,论谏多紧切。以议边事归咎首谋,其冬改秘书少监,旋奉祠主观云台观。淳祐四年,起知潮州,擢广东运判,条二司害民状于朝,移湖南提刑,旋罢。晚卜新筑,辟学诗堂,精研伯祖樗《诗传》。八年卒,年七十一。著有《诗解》及杂论著若干卷,已佚。《全宋诗》卷二九三九录其诗二首。文收入《全宋文》卷七○四四。事迹见刘克庄《秘书少监李公墓表》(《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五)。(文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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