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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谅
释义
李谅

(775——833)字复言,行六。郡望陇西(今属甘肃),苏州(今属江苏)人。或言贞元十六年登进士第。二十一年三月,王叔文荐为度支盐铁巡官。五月又表荐为谏官。元和二年“以交游猥杂”,由左拾遗贬澄城县令,转彭城县令。凡三宰剧县,能苦心恤隐,革除弊政。约于元和九年,入为尚书祠部员外郎。迁仓部郎中,转度支郎中。长庆元年授寿州刺史。二年秋转苏州刺史。宝历元年又转汝州刺史。大和三年七月,由大理卿迁京兆尹。次年七月出为桂管观察使。五年转岭南节度使。七年三月卒。李谅为人“清明直方”,“敏而甚文”。与白居易﹑元稹友善,有诗唱和。又有《续玄怪录》小说集,署李复言撰,或言此李复言即李谅,卞孝萱撰《李谅与〈续玄怪录〉》(见《唐代文史论丛》,山西人民出版社版)一文,力证其是,从其说者,亦复不少。然《续玄怪录》所记与李谅行事多有不合,或另有一李复言,存疑待考。《全唐诗》卷四六三录其诗一首,《全唐诗补编·补逸》卷七补一首。事迹散见于柳宗元《为王户部荐李谅表》﹑白居易《李谅除泗州刺史制》﹑《李谅授寿州刺史制》﹑《册府元龟》卷四八一﹑《旧唐书》卷一七《文宗纪》﹑《唐诗纪事》卷四三等。(吴汝煜)

出自:《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唐五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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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3: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