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瓒1 |
释义 | 李瓒1 (?-1532)字宗器。山东东昌府濮州(今河南范县)人。弘治五年(1492)举人,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正德时历官通政司参议,以忤刘瑾,谪江西饶州通判,瑾诛,复旧职。历大理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保定,迁通政使,掌鸿胪寺。又以副都御史经略边关,建镇边﹑长峪二城,以工部侍郞总理河道﹑总督仓场,官至户部尚书。嘉靖九年(1530)致仕,十一年卒,赠太子太保。现存崇祯刊本《珠树馆集》十卷,题刘荣嗣选,有汪起凤﹑陈伯友序,收诗六百五十余首。生平见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二九载《实录》之《户部尚书李瓒传》﹑《(雍正)山东通志》卷二八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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