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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姜宝
释义 姜宝

(1514-1593)字廷善,一作惟善,号凤阿。南直镇江府丹阳(今属江苏)人。嘉靖二十五年(1546)举人,三十二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编修,以不附严嵩,出为四川提学佥事。历河南参议﹑福建副使﹑南太常寺少卿,迁南国子祭酒,乞归。家居十五年,以荐起南太常寺卿,转刑部右侍郎,改吏部,官至南礼部尚书,加太子少师致仕。卒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八十。冶经史之学。所著有《春秋事义全考》十六卷,存万历刊本,收入《四库全书》。又《周易传义补疑》十二卷﹑《资治大政记纲目》上编四十卷下编三十二卷﹑《稽古编大政记纲目》八卷等亦存万历刊本。诗文著述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著录其《凤阿文集》三十六卷,现存万历刊本《姜凤阿文集》三十八卷,内分《初稿》﹑《中秘稿》﹑《读礼稿》﹑《史馆稿》﹑《西川稿》﹑《周南稿》﹑《闽稿》﹑《银台稿》﹑《南雍稿》﹑《家居稿》﹑《留部稿》等,卷数不一,各卷以时间为界,诗文杂收而重于文,王世贞﹑汪道昆序。《四库全书总目》著录《姜凤阿文集》三十八卷,《总目》“提要”云:“宝少从学于唐顺之,其行文步骤开阖,颇得力于师说,而学力根柢不及顺之之深厚,故论明代之文者不及焉。”清嘉庆二年(1794)绍衣堂刻《云阳姜氏家珍集》卷一录其诗五十一首。清末陈田《明诗纪事》己签卷一一录其诗二首。生平见佚名《姜宝传》(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三六)﹑清张廷玉《明史》卷二三○。

出自:《中国文学家大辞典·明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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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6 13: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