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凤翔 |
释义 | 黄凤翔 (1539-1615)字鸣周,号仪庭,晚号止庵,别署田亭山人。福建泉州府晋江(今泉州)人。弱冠以善《春秋》闻郡中,得王慎中所赏。嘉靖四十年(1561)乡试中举,隆庆二年(1568)进士第二,授翰林编修。万历初与修《世宗实录》,升修撰,充经筵讲官,十年(1582)进右中允,十二年迁南国子监祭酒,十六年转北,十七年晋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二十年转左侍郎,二十一年改吏部左侍郎,旋有诏拜南礼部尚书,疏乞养亲归,优诏许之,准在籍候用。里居二十载,匡坐小斋,不蓄古物书画,亦无园池台榭之观,用器无雕镂,居室不漆垩,庭可张罗,足迹罕及公门。四十二年十二月十四(1615年1月13日)卒,年七十六,赠太子少保,天启初谥文简。在朝屡官清要,有文名,曾修《泉州府志》,又辑《嘉靖大政类编》二卷(有万历三十七年自刊本)﹑《嘉靖大政编年纪》不分卷(有天启元年郑璧刊本)。泉州城东田亭山有其自选墓圹,故以“田亭”名其文集。现存万历间甘雨刊《田亭草》二十卷《诗》七卷,有万历三十九年(1611)甘雨序,四十年邹元标﹑李光缙序,又有凤翔三十八年《自序》,其集盖为其生前手定。清黄宗羲《明文海》录其文《古陵坡吊古文》等九篇,卷八八谓其“碑板质无文采,小品有致”。亦能诗,李腾鹏《皇明诗统》卷二二录其诗二首。清朱彝尊《明诗综》卷五一录其诗三首。清张豫章《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录其诗二十二首。清郭柏苍《全闽明诗传》卷二九录其诗十六首。清末陈田《明诗纪事》庚签卷九录其诗六首,按语谓其“五言诗清警拔俗,称其为人”。生平见黄佐等《南雍志》卷一九﹑清张廷玉《明史》卷二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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