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克正 |
释义 | 高克正 (1564-1609)字朝宪。福建漳州府海澄(今龙海)人。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二十年进士,选翰林庶吉士,授检讨,分纂国史。三十七年八月卒,年四十六。 在乡曾与芝山之社,与张燮﹑蒋孟育﹑林茂桂﹑王志远﹑郑怀魁﹑陈翼飞唱和,称本郡“七才子”。著述现存万历四十四年(1616)刊本《木天遗草》二十八卷, 有叶向高等序,内前二十七卷收各体文及奏疏﹑尺牍,末卷收赋一篇﹑五七言古近体诗五十八首,附录行状等。其集又有康熙十年(1671)其孙高维桧刊本,增附录一卷。清黄宗羲《明文海》录其文一篇。清张豫章《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录其诗二首。生平见张燮廉《高先生行状》(《木天遗草》附)﹑《(乾隆)福建通志》卷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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