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卫觊 |
释义 | 卫觊 (155?—229)汉﹑魏间散文家﹑书法家。字伯儒。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人。少慧,以才学称。汉灵帝光和元年(178),撰《汉金城太守殷华碑》,二年,撰《西岳华山亭碑》,其时或已入仕,在弘农。献帝建安初,曹操辟为司空掾属,授茂陵令﹑尚书郎。四年(199),以治书侍御史使益州说刘璋牵制刘表。至长安,道路不通,遂留镇关中。后召还,迁尚书。建安十八年,魏国建,授侍中,与王粲等定制度礼仪。建安二十五年,曹丕继位为魏王,徙尚书,劝献帝禅位于魏,文诰多出其手。据《史通》卷十二载,“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其后乃由王沈总纂为《魏书》。魏明帝即位,封阌乡侯,上疏奏请节俭,量入为出。太和三年(229),卒。年约七十余。谥敬侯。觊工文章,受诏典著作,又撰《魏官仪》,著述数十篇,今存文十七篇,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又工书法,各体兼擅。子瓘﹑孙恒,并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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