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叙伦 |
释义 | 马叙伦 (1884—1970)初字彝初,改字夷初,别署石翁﹑寒香,晚号石屋老人。浙江杭县(今余杭)人。幼年就读于家塾。光绪二十五年(1899)入杭州养正书塾,二十八年毕业。旋赴上海,先后参与《选报》和《新世界学报》的编辑工作,同时兼任教职。次年与黄节等成立国学保存会,发刊《国粹学报》。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先后任教于诸暨东乡浦溪翊忠学堂﹑江山县立中学堂﹑广州两广师范馆﹑两广师范学堂。宣统元年(1909)返乡,任教于杭州两级师范学堂,并于同年冬加入南社。宣统三年夏东渡日本,加入中国同盟会。武昌起义爆发后回国,先助章太炎在上海创办《大共和日报》,继任浙江都督府秘书﹑印铸局局长。1912年改任杭州第一师范学校教员。1913年北上,任北京医学专科学校国文教员。1915年兼任北京大学文科教授。袁世凯策划恢复帝制,辞职南下,参与讨袁。1916年浙江一度独立,任财政厅秘书。从1917年至1936年,曾四度应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其间,曾与胡适等组织北大哲学研究会(1919年1月),与蔡元培等组织国立八校太平洋会议研究会(1921年8月),担任过浙江省教育厅厅长(1922年6月至8月)﹑北京政府教育部次长(1922年9月至1923年12月)﹑段祺瑞政府教育部次长(1924年11月至1925年3月)﹑国民党(西山会议派)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1926年4月)﹑国民政府参事兼教育部政务次长和编审处处长(1928年)﹑北平文化界抗日救国会主席(1935年)等。1937年移居上海,任之江大学教授。抗日战争期间,化名邹华孙﹑马翰芗﹑张禄等蛰居上海。1946年在上海与许广平等组织中国民主促进会,任常务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一届至第三届政协常委和第四届政协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政务院文化教育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兼高等教育部部长﹑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民进主席﹑民盟副主席﹑第一届至第三届人大常委﹑中苏友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等。 马叙伦学识渊博,诗﹑词﹑曲﹑文皆能。治学则经﹑史﹑子﹑集无不涉猎,且多有建树。家藏典籍达两万余册,个人著作亦有数十种。主要有《老子校诂》﹑《列子伪书考》﹑《庄子义证》﹑《六书解例》﹑《读吕氏春秋记》﹑《论两汉书记》﹑《说文解字研究法》﹑《说文解字六书疏证》﹑《中国文字之原流与研究方法之新倾向》﹑《文心雕龙补注》﹑《修辞九论》﹑《石鼓文研究》﹑《天马山房文存》﹑《石屋余渖》﹑《石屋续渖》﹑《马叙伦学术论文集》等。生平事迹见郑懿德《马叙伦传略》(《晋阳学刊》1981年第3期)﹑闵敬瑄《斗士·教育家·学者——马叙伦小传》(《名人传记》1990年第2期)等。(裴效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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