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遵宪 |
释义 | 刘遵宪 (生卒年不详)字可权,号心盘。京师大名府大名(今属河北)人。万历十九年(1591)举人,三十二年进士,除寿张知县,调滋阳。入为户部主事,调兵部,四十三年出为山东按察佥事﹑进副使。天启元年(1621)调陕西副使,升按察使,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五年,进兵部右侍郎。崇祯初晋兵部尚书,七年(1634)改工部尚书,以终养归。著述有天启间赵侪鹤刊诗集《来鹤楼集》四卷,按目录,有诗四百七十七首,卷三佚,实存诗三百五十三首,张问达序,康禹民﹑陈所养跋。又有崇祯十一年刊本《恕醉斋集》不分卷,未见。清朱彝尊《明诗综》卷五九录其诗一首。生平见《(雍正)畿府通志》卷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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