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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规
释义
王规

(492—536)南朝梁诗人。字威明。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王俭孙,王褒父。年十二,略通五经。起家秘书郎,累迁太子洗马。武帝天监十二年(513),改建太极殿,献《新殿赋》。普通元年(520),萧纲出为南徐州刺史,引为咨议参军。久之,出为新安太守。普通三年,父骞卒,服阕,袭南昌县侯,敕与殷芸﹑王锡﹑张缅等同为昭明太子属官。六年,群臣赋诗,同用五十韵,规援笔而成,文辞优美。当时徐勉位高权重,惟王规与江蒨不为所屈。中大通三年(531),又为萧纲长史。是年,萧纲立为太子,规为太子中庶子。出为吴郡太守,以得罪豪强被诬奏,又入为左民尚书。后再授太子中庶子,辞疾不拜,筑室居于钟山。大同二年(536)卒。年四十五。谥曰章。萧纲为作墓志,称其“玉挺蓝田,珠润隋水,价重连城,声同垂棘”。有文集二十卷,《续汉书注》二百卷,今佚。诗存二首,题《大言应令诗》﹑《小言应令诗》,盖应昭明之教而作,规模宋玉《大言》﹑《小言》二赋。子褒,入北周,有盛名。

出自:《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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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9: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