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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为艺术”的文学
释义
“为艺术”的文学

现代文学思潮。1921年7月成立的创造社,曾经提倡过“为艺术而艺术”。他们认为文学是“无目的”的,主张“把内心的要求作一切文学上创造的原动力”(成仿吾《新文学之使命》)。他们崇尚天才,把文艺说成是“天才的创造物”(郁达夫《艺文私见》)。他们尊重自我,要“融化一切外来之物于自我之中,使为自我之血液,滚滚而流,流出全部之自我”(郭沫若《我们的文学新运动》)。他们“更想以唯真唯美的精神来创作文学和介绍文学”(郁达夫《<创造日>宣言》)。1922年成立于上海的浅草社,也是一个被称作“为艺术而艺术”的团体,主要成员有林如稷、陈炜谟、陈翔鹤等。1923年在上海成立的弥洒社则被称为继创造社而崛起的“为文学的文学的一群”(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主要成员有胡山源、钱江春等,他们的《弥洒》月刊以“无目的、无艺术观、不讨论、不批评而只发表顺灵感所创造的文艺作品”(见《弥洒》月刊第2期扉页)相标榜。此外还有1923年在北京成立的新月社,其中主要成员徐志摩、闻一多、朱湘、陈梦家等人,都对中国新诗在艺术上的发展有过影响。

“为艺术而艺术”与唯美主义原是19世纪末叶西方的一种文艺思潮。出现在“五四”以后的中国的“为艺术”的文学这一现象,情况比较复杂。同是赞成“为艺术”的文学的作家在具体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和分歧,而且,他们以后产生了很大的分化。“为人生”的文学与“为艺术”的文学的分野不是绝对的。《<小说月报>改革宣言》表示:“对于为艺术的艺术与为人生的艺术,两无所袒。”郭沫若也“不承认艺术中可以划分出甚么人生派与艺术派”,他认为:“艺术与人生,只是一个晶球的两面。和人生无关系的艺术不是艺术,和艺术无关系的人生是徒然的人生”(《论国内的评坛及我对于创作上的态度》),“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所谓人生派和艺术派都只是斗争上使用的幌子”(《学生时代》)。

刘纳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三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1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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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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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5/20 16: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