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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浪漫派文学
释义
浪漫派文学

现代文学流派。浪漫派文学崛起于“五四”时期,在当时新旧交替的社会背景孕育,在西方近代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曾兴盛一时,同另一个文学主潮——现实主义构成双峰并峙之势。其文学社团主要有创造社、浅草社、弥洒社以及早期新月社等。在这些社团里,即使是一些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也或多或少地具有浪漫主义倾向。20年代后期,由于社会现实与时代风尚的变化,浪漫派文学逐渐走向低谷,但并未消失,在30和40年代的文学创作中仍然可以看到它的踪迹。中国的浪漫派文学并不象欧洲18世纪末19世纪前叶的浪漫主义文学发展得那样完全,但它却具有浪漫主义的两大主要特征,即个性主义色彩和返归自然的倾向,并由此构成了中国浪漫派文学的两大主题——个性主题与自然主题。

个性主题是一个全新的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主题,它第一次在中国文学中肯定了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记录了现代中国“人的发现”的心路历程。它从作品中人物个人的主观感受、个人被压抑了的个性、个人被挫折了的意志出发,向整个不合理的社会现实提出了控诉和挑战。中国现代浪漫派文学在展示这一主题时,塑造了两类人物形象。一是愤世者的形象,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桀傲不驯,乖张孤僻,蔑视平庸,充满强烈的反抗精神,因而常常被社会视为“狂人”、“疯子”、“乱人”。二是零余者的形象,它们大都有着憔悴的身影,感伤的情怀,不幸的身世,是一群既想反抗社会、又缺乏勇气和力量,既看轻这世界、又不被这世界所容纳的社会弃儿。由于现代中国社会环境的黑暗和文化传统的落后,这就注定了个性主义难以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真正实现。因此,个性主题也就常常以悲剧性冲突的形式出现,弥漫着忧郁和感伤氛围。这在20年代的文学创作中有着鲜明的表现。

自然主题。浪漫主义所提倡的返归自然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回到人的自然本性,一是回到大自然。中国的浪漫派文学基本上也遵循着同样的思路。一部分中国现代作家认为人类历史上有一个先在的人性完满的自然状态,对之满怀憧憬。有的呼唤野性未驯的原始生命强力(如艾芜、端木蕻良、曹禺、路翎等),有的向往淳厚质朴的风俗人情(如废名、沈从文、芦焚等),有的礼赞纯洁无暇的童真童心(如冰心、王统照、丰子恺等)。他们又都带着一种愤懑和感伤情绪来看待现代社会人性的退化、沦丧与分裂,对现代文明持某种批判态度。另一方面,中国现代作家置身于一个充满血与火的动乱年代,因而他们常常情不自禁地掉过头去,在人类社会之外,在无生界中,瞥见大自然的真面目,发现了原来追求的美的世界,把大自然当作茫茫人生苦海中的一只诺亚方舟,视为躁动、伤感心灵安顿和休憩的最佳处所,用大自然来净化人性,获得一种精神上的自由解放,所以,他们常常用优美的笔调,宁静的心态去描绘自然山水,抒写田园风光,在一定程度上流露出传统的隐逸、避世倾向。

在审美特征上,中国的浪漫派文学呈现出一种开放形态。它以主观抒情为主,着重描写人物的气质、心境、精神状态和感情波折,或者借助于事件和外在环境的描写来抒发作家的主观情感。同时,又借鉴了现实主义的写实性,以生活的平凡性来达到艺术的真实性,而不追求偶然性的情节、戏剧性的巧合、仙魔神鬼的世界。它还吸取了现代主义的一些表现手法,如刻划人物的潜意识、性心理,或运用象征手法,给作品涂上一层朦胧、怪诞的色彩。

罗成琰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七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5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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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7: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