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雅 |
释义 | 雅 《诗经》的一个组成部分。《雅》又分为《小雅》、《大雅》两个部分,合称“二雅”。《小雅》74篇,《大雅》31篇,共105篇,另外在《小雅》中还有6篇“有目无辞”的“笙诗”。“篇数既多,故以十篇编为一卷,名之为‘什’。”(陆德明《经典释文》)所以《小雅》又分为“鹿鸣之什”等7个部分,《大雅》又分为“文王之什”等3个部分。至于为什么有大、小雅之分,历来众说纷纭。《毛诗序》说:“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兴废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朱熹《诗集传》说:《小雅》为“燕飨之乐”,《大雅》为“朝会之乐”,两者“词气不同,音节亦异”。惠周惕《诗说》说:“大、小二雅,当以音乐别之,不以政之大小论也,如律有大、小吕。”余冠英在《诗经选前言》中说:“可能原来只有一种雅乐,无所谓大小,后来有新的雅乐产生,便叫旧的为大雅,新的为小雅。”这些说法,都没有什么确证;所以至今为止,对于大、小雅的区分,还没有圆满可信的解释。以上所引4种说法的后3说,都是从音乐上着眼加以区分的,可能有一定的道理。“二雅”所收的诗篇,都是周代首都的乐歌;《大雅》全部产生于西周,《小雅》兼有东周的诗。其作者多数为朝廷官吏,少数为下层人民。《雅》诗中,有反映人民痛苦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揭露斥责黑暗现实的诗篇,也有歌功颂德和描绘统治者宴饮的诗篇。《大雅》中的《生民》、《公刘》、《緜》、《皇矣》、《大明》等5篇,是中国最早的史诗,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 颜廷文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八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5699-570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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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