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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红楼梦评论
释义
红楼梦评论

古典作品研究著作。王国维著。原载《教育丛书》1904年第8—13期。次年9月收入铅印本《静庵文集》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出版的《中国近代文论选》下册及中华书局1963年出版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中的《红楼梦卷》均编入全文,该文是红学史上第一篇比较系统地研究《红楼梦》的专论。作者以叔本华的理论为“立脚地”(《静庵文集·自序》),对“《红楼梦》之精神”和“《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等重要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较之以前旧红学派随笔式的评点和牵强附会的索隐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作者在《红楼梦》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对于文艺特征的理解,也是后来的胡适等人所不及的。

全文共由5章组成。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阐述了作者对人生及文艺的基本观念,重点在说明生活的本质是欲望和痛苦的海洋。这是他评论《红楼梦》的出发点和依据。他认为,“‘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而只有文艺能“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减轻人们的痛苦。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重点说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在于宣传“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他认为,“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因而在《红楼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文艺的任务正在于“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从这一观点出发,他认为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红楼梦》和《浮士德》最符合标准。基于此,他把《红楼梦》称为“宇宙之大著述”。

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和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根据叔本华的理论,论证《红楼梦》的价值在于其为悲剧之是最上乘者。作者将悲剧分为3种,其中第三种悲剧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而《红楼梦》悲剧的形成正是“人生之所固有”的必然结果,也即属于第三种悲剧,是“悲剧中之悲剧”、“彻头彻尾之悲剧”,因而《红楼梦》堪称“绝大的著述”,具有很高的“美学上之价值”。他还论述了《红楼梦》在伦理学上的价值。

在《余论》中,作者对当时流行的“索隐”、“影射”之风和自传说等论点提出异议。认为“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性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显然这种论述已包含了典型化的思想和文学的形象化特质,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被人视为“其见解之高,为自来评《红楼梦》所未曾有”(涛海《读王国维先生<红楼梦评论>之后》)。

郑永晓,张君萍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502-25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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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30 21: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