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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来保
释义
王来保

近代白话中篇小说。徐剑胆著。初载1919年《京话日报》(北京)。旋由京话日报社铅印单行本。作品叙述了民国初年的一个人命冤案。主人公王来保是山西省山阴县的一个本份农民,其妻段氏为邻县右玉县人。夫妻二人有个4岁的独生儿子,名叫居子。因为年景不好,生计艰难,一家3口只好投奔岳家。王来保为岳父帮工,段氏则做了右玉县周知事家的奶妈。周知事夫妇为人甚好,对段氏母子十分照顾,所以相安无事。不想时仅年许,周知事调任他县,段氏也就失业,一家3口只好仍住岳家。居子乘人不备,独自溜到街上,不幸被牛车轧死。肇事者当场被捉到县府。新任郝知事是个贪官,前后向肇事者敲诈了六七百两银子,却只付给王来保十两,并把王来保关了几天牢房。 王来保忍无可忍,向岳父借了十几块大洋,到大同府去告状,却被拒之门外,而盘缠却已花光。于是一路讨饭,来到北京,向大理院告状。又因无钱购买状纸,依然不被受理。经人指点,王来保求助于《京话日报》经理彭老先生。彭老是个善人,即以《请看山西右玉县之冤案》为题,在该报发了一篇报道。结果只得了一纸高等厅的批文,仍令王来保回山西告状。王来保奔波了一年有余,受尽了千辛万苦,换来的只是一纸空文。于是心灰意冷,打消了告状的念头。幸得彭老先生帮助,才回到了家乡。据作者所说,本篇是据当时的一桩事实敷衍而成。作品通过一桩人命冤案,揭露了民国初年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官场的腐败情形,应该说是相当大胆的。比起那些以历史陈迹为题材的作品,毕竟更具有现实意义。全篇采用北京话和说书形式,地方色彩甚浓。

马文大;王宝平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二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6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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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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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6: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