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克里木·霍加 |
释义 | 克里木·霍加1928—1988 当代诗人、翻译家。维吾尔族。生于新疆哈密一个农民家庭。少年时随父母迁移到甘肃河西走廊,在酒泉读完汉族学校。1947年到南京边疆学校学习。对汉语文有较深造诣。新疆解放后参加革命,先后从事翻译、宣传、文艺工作。195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担任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副秘书长。1976年调北京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任维文处副处长。1980年被选为中国作协新疆分会副主席,主编维吾尔文翻译刊物《文学译丛》。1984年中国作家协会第4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国作协理事,并担任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诗刊》编委。1988年因病逝世。 克里木·霍加的文学活动是从文学翻译工作开始的。50年代,曾将不少著名的维吾尔诗人的作品译成汉文。1957年,他翻译的《黎·穆特里夫诗选》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同时将郭沫若、艾青、郭小川、闻捷、贺敬之等汉族诗人的重要作品,译介给维吾尔读者。他还参加《毛主席诗词》、《周恩来青年时代诗选》、《天安门诗抄》维吾尔文版的翻译工作,并与人合作翻译了长篇小说《红岩》、《李自成》。70年代,他参加了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汉译维工作,并且是其中的主笔。1988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他翻译的《杜甫诗选》。他的诗歌创作开始于50年代中期。写过不少反映边疆新生活、新人物的自由体、民歌体新诗,和以爱国主义为突出主题的格律诗“柔巴依”。写于1959年的小叙事诗《阿依汗》,反映了维吾尔族妇女社会地位和精神面貌的深刻变化,被节选入维吾尔文中学语文课本。他前期诗作具有单纯、明丽、清新的风格。70年代后,他的诗歌创作进入成熟期,感情趋向深沉,形式更为多样。发表于1979年3月号《人民文学》的抒情长诗《春的赞歌》,以丰富的想象、瑰丽的色彩,赞颂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祖国带来的第二个春天。哲理诗《随想》、抒情诗《夏日拉尔山》,分别于1981年、1985年获第1届、第2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诗歌1等奖。他后期的诗以凝炼、隽永、幽默见长,较好地融汇了维吾尔族诗歌和汉族诗歌的优长,不仅丰富和发展了维吾尔族当代诗歌,而且在我国多民族诗苑中具有独特的位置。 他出版的诗集有《第十个春天》(新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春之歌》(民族出版社1980年版),《春天·土壤·种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汉文诗集《克里木·霍加诗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等。 陈柏中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619-262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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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