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霨 |
释义 | 李霨1625—1684 清代诗人。字景霭,号坦园、据梧居士。直隶高阳(今属河北)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十五年,升为秘书院大学士,康熙朝,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卒后谥文勤。李 高居相位数十年,政务之暇,喜同文士交游,互相吟咏唱和。他的诗歌属于典型的台阁体,题材上多为应制、颂圣或应酬、题赠之作,写法上讲求语言典重、音节和婉。风格温柔敦厚。如《扈从恭纪》、《送杨贤甫副宪祀华岳江渎》等,均可见一斑。《四库全书总目》称他的诗“冲和雅正”“有雍容太平之象”。其实这些诗内容贫乏浮浅,艺术上也呆板平庸、缺少生气。倒是他的少数并不“冲和雅正”的诗作如《投河叹》等尚能写出些许真切的感受来。著有《心远堂诗集》12卷、二集4卷。 叶君远,董伟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82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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