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腾芳 |
释义 | 李腾芳 (1565-1633)字子实,号湘洲。湖广长沙府湘潭(今属湖南)人。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二十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屡迁至左谕德。与顾天埈友善,因天埈罢去,投劾归,以擅去官,降太常博士。三十九年京察,复以浮躁,谪江西都司理问。稍迁行人司正,历太常少卿,掌司业事。光宗立,擢少詹事,署南京翰林院,旋擢礼部右侍郎,教习庶吉士。御史王安舜劾腾芳骤迁,以省母乞归。天启初,起故官,协理詹事府,寻晋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四年(1624)丁内艰,加礼部尚书归。御史王际逵因论腾芳被察骤起,丁忧进官,皆非制,寻削夺官。崇祯二年(1629),再起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五年卒于官,年六十九,谥文庄。学宗王守仁,故集中有《阳明集抄序》,多言“良知”之说,又赞李贽,称其为“卓吾老子”。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著录其《湘潭县志》﹑《说庄》三卷﹑《李宗伯集》。《说庄》三卷有万历四十二年进本。其别集现存清刻《李宫保湘洲先生集》十二卷,卷一收论﹑辩﹑策问十一篇,卷二至卷四收序﹑记﹑志铭等八十余篇,卷五收诗一百六十余首,卷六至卷一〇收制词﹑奏疏﹑日讲章﹑尺牍等近三百篇,卷一一收《山居杂著》,附时文,卷一二收祭文十五篇﹑公牍三篇。又有清光绪二年(1876)刊《李文庄公全集》十卷,内容据十二卷本重新编次。另有清抄本《李宫保湘洲先生集》一卷,收诗百余首﹑文十余篇,未详其来由。李腾鹏《皇明诗统》卷三九录其诗十七首。清廖元度《楚风补》卷二四录其诗一首。清朱彝尊《明诗综》卷五七录其诗一首。清邓显鹤《沅湘耆旧集》卷二〇一录诗十四首。清罗汝怀《湖南文征》录其文九十篇。清末陈田《明诗纪事》庚签卷一七录其诗一首。生平见谢璠《李宫保湘州先生家传》(《李宫保湘洲先生集》卷首)﹑清邹漪《启祯野乘》卷一﹑清张廷玉《明史》卷二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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