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璬 |
释义 | 李璬 (718——783)原名沄,唐玄宗李隆基第十三子。开元十三年,封颍王。十五年,遥领安东都护﹑平卢军节度大使。二十三年,加开府仪同三司,改名璬。天宝十五载除蜀郡大都督﹑剑南节度大使。玄宗奔蜀时,先行为作预备,并视事二月。旋罢居内宅。建中四年卒,年六十六。今存与肃宗等联句诗一首,《全唐诗》卷四收肃宗名下,署颍王。《旧唐书》卷一○七﹑《新唐书》卷八二有传。(陈尚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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