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斯 |
释义 | 李斯 (?—前208)秦代政治家﹑散文家。楚国上蔡(今属河南)人。少为郡小吏。从荀子学帝王之术,与韩非同学而自以为不如。学成,至秦,适庄襄王卒(前247),为吕不韦舍人。任为郎,说秦王政东并六国,拜为客卿。十年(前237),吕不韦免,秦人议逐客。斯上书谏,历数先朝客臣百里奚﹑商鞅﹑张仪﹑范睢等有大功于秦,今欲逐客以资敌国,则秦国危。从之,迁廷尉。后二十余年(前221),秦一统天下,秦王政为始皇帝,以斯为卿﹑丞相,力主废分封﹑立郡县,焚《诗》《书》﹑同文书,明法定律。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出巡会稽,少子胡亥﹑李斯﹑赵高等从,行至沙丘病卒。赵高说斯伪作遗诏立胡亥,是为秦二世。二世信用赵高,诛戮公子大臣,荒淫无道。斯贪恋禄位,阿谀取容,然卒为赵高所陷,以谋逆罪下狱,诬服。二年(前208),腰斩斯于咸阳,夷三族,年约七十左右。临刑前,谓其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李斯《谏逐客书》为《文选》所录,说理严密,辞义纵横,句多排偶,音节铿锵,已开贾谊﹑邹阳风格之先河。秦始皇多次巡游,纪功刻石,其文与书,旧时亦多以为出自李斯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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