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崇义 |
释义 | 王崇义 (生卒年不详)字子由,号见一山人。山东济南府淄川(今淄博)人。嘉靖十年(1531)举人,十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二十一年“壬寅宫变”,宫女杨金英等人谋杀嘉靖帝不成,帝震怒,欲族诛犯者,崇义抗论曰:“外家安与知内庭猝发事。律止坐其家长,余可无问也。”全活七十余人。又奉命恤河南狱,录可矜者数百人。累官至宁波知府,月余即自劾归,因前人诗“林下何曾见一人”取“见一”为号,示急流勇退之意,屡征不起。有《见一山人集》﹑《见一笔谈》﹑《见一诗稿》﹑《五经注辨》等,现存其子王晓辑刻《见一诗稿》不分卷,有王晓识语。清宋弼《山左明诗钞》卷一三录其诗九首。清末陈田《明诗纪事》戊签卷二〇录其诗一首。生平见《(雍正)山东通志》卷二八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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