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资修 |
释义 | 林资修 (1880—1939)字幼春,号南强,晚号老秋。台湾台中雾峰人。原籍福建平和,先世于乾隆十九年(1754)迁台。为林献堂从侄。幼时受业于梁成柟,从学三年,于新学涉猎颇多。喜读小说。年十六,台湾沦陷,随叔父林朝崧避居泉州,未几返台。以六首七律歌咏台湾民主国诸将,颇得好评。光绪二十八年(1902),与林朝崧倡办栎社。宣统三年(1911)梁启超访台,观其诗作,称其“海南才子”。1918年底,与蔡惠如等创办台湾文化社。翌年元旦,又参与创办《台湾文艺丛志》,被选为理事。1921年,台湾文化协会创立,任专务理事。1923年,任“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专务理事,引起日本当局嫉恨,当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捕,判处监禁三个月。经终审判决,1925年3月2日入台中监狱。1927年,任台湾民众党顾问。1939年病逝。与连横﹑胡殿鹏并称“日据时代台湾三大诗人”。李渔叔曰:“余于台湾近代诗人,最推林幼春”,其诗“众体兼赅,不仅近体奄有诸人之长,即五言古诗,亦自具格法。晚岁规模玉局,渐臻苍劲,一洗浮嚣,并驾骅骝,骎骎欲度矣”,《狱中寄内》﹑《狱中赋落花》诸诗,“最为人所传,皆不朽之作”(均见《鱼千里斋随笔》)。连横谓其早年所作《诸将》七律六首,论乙未台湾事变,“诗笔俊秀”,“犹少陵诗史”(《台湾诗乘》)。著有《南强诗草》四卷﹑《南强文集》二卷。生平事迹见叶荣钟《台湾民族诗人林幼春》(载《台湾政论》第三期)﹑高日文《林幼春先生的思想与诗》(《台湾文献》十九卷二期)﹑李筱峰《“海南才子”“小诸葛”林幼春》(附《林幼春年表》,载《台湾近代名人志》第四册)﹑李渔叔《鱼千里斋随笔》等。(梁淑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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