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贽 |
释义 | 李贽1527—1602 明代文学理论家,散文作家,哲学家。号卓吾,又号宏甫。回族。晋江(今属福建)人。其祖上是巨商,常航海外洋,有的还“谙晓译语”。到祖父辈家道中落。从小随父“读书歌诗,习礼文”。20岁中断读书,开始谋生。嘉靖三十一年(1550)中举,未参加会试。从嘉靖三十五年(1556)任共城(今河南辉县)教谕起,到万历八年(1580)离姚安知府任止,前后为官共历24年。在任期间,他的主张常与上司相左。万历九年(1581)辞官后并未回乡,而是携眷投奔朋友耿定理。先后在湖北黄安、麻城著书讲学,并招收女弟子。后封建统治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将其逮捕,在狱中,他自杀身死。诗文集有《焚书》、《续焚书》。 他创作的杂文颇具特色:1、富有激情。他大声疾呼“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他反对对孔子的盲目崇拜和对六经语孟的盲目信从,反对“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的伪君子,都表现出一种大胆议论的激情。2、形象生动。他的杂文塑造的“伪道学”的类型性形象,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使“天下之为伪学者,莫不胆张心强,恶其害己”。《赞刘偕》以漫画方式,将其不学无术的本质和盘托出,写得简洁有力,意味深长。3、章法多变。其笔力酣畅,文气时有一唱三叹的神韵。如《曹操》一文写其爱才,但章法上有3次转折,先从陈琳檄文治病落墨,继而从曹操实为知音着笔,最后从作者的感慨进行生发,使短短篇幅,顿觉波澜起伏。4、文风自然而深刻。其语言运用,十分质朴,不爱用典,不尚词藻,看似平易,却有深刻的含意,几句风趣的调侃,也让人回味无穷,将语言外在的平易与内在意蕴的含蓄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他还有较为进步的文学主张。他提倡“童心”,尽管有唯心主义色彩,但在“满场是假”的封建环境中,这种主张有提倡抒写真情实感、尊重个性,努力突破封建束缚的进步因素。他还提倡“发愤著书”,赞扬《水浒传》、《西厢记》,对现实抱有一种积极批判态度。他还做了开创性的小说、戏曲评点工作。他在《与焦弱侯》信中曾说:“《水浒传》批点得甚快活人。”“《西厢》、《琵琶》涂抹改窜得更妙。”今存有容与堂刊《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及杨定见、袁无涯刊《李卓吾评忠义水浒全传》等评点著作。有研究者认为这些刊本是伪托,有的出于叶昼之手。 尹恭弘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787-278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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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