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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郑献甫
释义
郑献甫1801—1872

清代壮族诗人。原名郑存纻,别号小谷。广西象州人。青年时期颇为惬意。道光十五年(1835)举进士,即授刑部主事,才及1年,便告归乡里。40岁以后,从事教授。先后在广西庆远、桂林,广东广州、顺德、东莞以及故乡象州等地,主讲各大书院。其著作相当宏富。《补学轩散骈文集》12卷,收录平生所作辩议、书状、序记、述传各类文章,数量既多,且时见新意。《补学轩诗集》16卷,收有33岁至72岁所作各体诗歌2800多首,按年编成《鸦吟》、《鹤唳》、《鸡尾》、《鸥闲》4集。青年时期记其行踪的《鸿爪集》,广州豪商伍崇曜曾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刊刻成帙,惜未曾见。

囿于农村地主阶级的传统偏见,郑献甫的政治态度比较保守偏狭,但其文艺观点却颇有见地,与当时正统的宋诗派和桐城派颇异其趣,大抵上与袁枚的“性灵”之说相近似,而又不故作依傍。他以为诗是从现实生活中触发而出的:“诗心来天外,诗境呈眼前。诗意起后事,诗趣游物先。言皆有触发,音岂无故喧。”(《新意》)他崇尚传统的“诗言志”说,主张写诗要坦率,有真意,但他却无意追求个人风格而主张自由地抒写。他在品评人物和文章时,胸次高爽,自有规范。他批评唐、宋门户之见,推许袁枚等人不作“奉法吏”的可贵精神,以为他们是诗坛的先锋。

郑献甫是太平军围攻桂林的目击者,在这前后,他写了《辛亥书事八首》、《壬子书事八首》、《壬子三月贼围桂林即事八首》等组诗,抒发作者对“草泽藏奸”、“太平何时”的忧虑,表现了一个正直保守的中层知识分子的复杂心情。偶然的机会,他又在羊城目睹了第一、二次鸦片战争,写下了《岭南感事八首》、《丁巳十月十四日夷人入城十六日携家出城纪事一首》等,纪录了英法联军的突然袭击和清朝将军、总督、文官、武吏惊惶失措,满城居民噪乱纷纷,茫然无主的情景。战乱以后的凶荒之年,他也曾多次描绘“以人代牛”的悲惨场面(《故乡以人代牛感赋》)和流亡转徙之余的凄凉景象,抨击贪官污吏横征暴敛、竭泽而渔的丑行。而他的诗作的主要成就表现在描绘自然景观、摹写新奇事物和书画题跋品藻,以及部分抒发感怀的作品里,如《《秋郊马上即事》、《晓望》、《夜坐书所见》等等。故其友人张维屏对他的诗作曾予这样的品评:“因时以寓居,缘情以言志,其韵清越,其格老苍,要皆出自然,不能规仿,故能卓然成家,如其人之潇洒出尘,不可以世网羁也。”(《续刊补学轩诗集》序)

罗伟江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六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973-39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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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24 3:20:03